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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8日,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獲悉,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,科學推動人口流動和合理分布,提高人口服務管理水平,成都正在對“12+2”核心區(天府新區/高新/錦江等14區域)落戶政策調整公開征求意見建議,并將于2026年1月3日結束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明確,持有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、成都高新區、錦江區、青羊區、金牛區、武侯區、成華區、龍泉驛區、青白江區、新都區、溫江區、雙流區、郫都區、新津區有效期內居住證,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國家和省、市相關規定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及以上的人員,可申請落戶。無需居住證積分。該模式也被稱為“居住證+社保”的雙穩落戶模式。
符合以上條件,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,落戶該合法穩定住所,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條件的,可申請辦理戶口隨遷;本人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,落戶居住證登記地址公共集體戶。

